3)第46章 我喜欢的少年挺拔而灿烂_对准那颗星星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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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真到了五六七八月份肚子大起来的时候,这个人不是要变成惊弓之鸟?

  这样想着,余姑娘又觉得有些不甘心。

  滚回到床沿边,从被子里探出一个头,瞅着地上的男人神情轻蔑:“胆小鬼!”

  然后继续翻回去睡觉。

  江时:......老子懒得和你这个小弱鸡计较。总之,江时和余琨瑜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陷入了生活的混乱之中。

  那边,他们的老朋友顾长英,也同样陷入了生活的混乱里。

  她倒不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孩子。

  而是因为突如其来的爱情。

  大概是因为顾长英当时提要求的时候,特意提出了“以后就当陌生人在路上见面也不要打招呼”,所以余琨瑜给她找的住处,离自己的房子并不近。

  属于那种,除非是刻意去另外一个城区闲逛,否则绝不会相遇的超安全距离。

  果然,在这漫长的几个月中,顾长英一次也没有再遇见过江时和余琨瑜。

  她老老实实上学,虽然并不是很看得上老师给她讲的那些课程,但借此机会学学繁体字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
  而且余琨瑜给她找的房屋很老,并没有安电灯,煤油灯灯光又暗又晃,顾长英其实并不习惯,急着想赚钱换一个更现代化一点的房子。

  要知道虽然江家老宅用的也是煤油灯,但好歹数量够多啊。

  一间屋子装好几个,又有下人来点来灭,倒也还亮堂便捷。

  而且说实话,顾长英在江家老宅住的那段时间,整个思绪全都投入到对原身的同情、对江时的愤恨、以及对其他事物的适应上去了。

  比如没有电视电脑手机平板,比如通信的缓慢和模糊,比如服饰的不方便,比如没有抽水马桶。

  完全根本,总之暂时还没有关注到用灯这一方面。

  但是现在不同了,她一个人搬出来住,也不用去管江家那边的关系,生活安定下来后就要考虑其他,有时候半夜写文章,都会觉得灯暗的要命。

  对,写文章。

  顾长英好歹也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正常智商的成年人,非常知道战争年代不能只满足于坐吃山空的道理。

  所以,虽然她坐拥两千银元的巨款,她还是买了本字典,一边学着繁体字,一边学着这年代的遣词造句,开始试着往报社出版社写文章投稿。

  一开始几篇文章都被退了回来,但她也没气馁。

  毕竟她在现代写小说的时候,经历过更艰难更无人问津的起步阶段,她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,自己绝不会一辈子出不了头。

  果然,还不到两个月,顾长英广撒网投出去的稿子就被一家报社看中了。

  是一家翻译型的周报,专门翻译转载国外的文章,听说才开刊第二期,因为兼具趣味性、科普性和新鲜感,所以销量还算不错。

  对于一个新兴报纸来说,有这样的成绩,很值得骄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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